国家铁路局文件 国铁工程监规 〔 2023 〕 24 号 国家铁路局关于 加强铁路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 国铁集团、国家能源集团、中国建筑 国铁建、中国交建、中国电建 中 国通号飞中国中铁、中 各铁路监理公司 中 国铁道工程 建设协会,各地区 铁路 监管局,工程质量监 督 中心,北京 铁路督 察室 : 工 程监理制度的实施 有力保障了大 规模铁路 建 设的 质量安 全 ,有效推动了铁 路 工程建造 水平提升 。 但在发展过程中 , 也逐 渐 暴露 出监理人员专业素 质不匹 配、 结构不合理 人员流动、更 换频繁,监理企业 现场管控 能 力下降 ,监理 权威削弱等问题 。 为 更好促进铁路 工 程监理作用发挥 调 动铁路 工程 监理队伍 的 积极 性,规范铁路 工 程监理行为,保障铁路工程优质安全,服务铁路 建设高质量发展 现就加强铁路工程监理工作通知如下 。 一 、 高度重视监理工作 工程 监理制是国家法 定 的基本建设制度 。 监理作为项目建设 管理的延伸和补充 ,具 有合法性 、 契约性 、独 立性 、 公正性和权 威性 。 铁路 工程 参建各方要高度重视监理 工作, 积极落实监理相 关法规政策要求 。 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合同赋予工程监 理相应职权,主动协调监理单位与相关参建方的关系,大力支持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依法按约、独立 、 公正开展监理工作 。 监理 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、工程建设标准、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 严格履行监理职责 , 按程序及时签署有关工程文件和监理工 作 指 令 。 施 工单位 及其他相关各方应加强 与 监理单位的沟通 , 积极支 持 、 配合监理人员依法依规开展监理工 作 严 格 执行监理工 作 指 令 。 国家铁路局将持续加强 铁 路 工 程监管工作 研究 调 整 施 工 监 理费标准,推动铁路工程监理事 业 有 序 健康 发 展 。 二 规范工程监理承发包 依法必须招标的铁路 工 程建设项目,监理招标应使用 《 标准 监理招标文件》 。 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监理单位资质、业绩 以及 总 监 、 副总监 、 专业监理工程师(以下简称主要监 理 人员)的资 格条件应与招标项目相匹配 , 不得通过抬高 资 格 条 件等方式限 制、排斥潜在投标人 。 对于地质复杂隧道 、 特 殊 结构 桥梁 、大型 站房和四电工程,应结合施工标段设置监理标 段。 监理投 标 文件 - 2 一 提报的监理费用应详细列明具体组成及单价 并与所提供的 服务 内容、服务工作量、服务时间相匹配 。 委托监理合同不应设置工 程质量保证金的条款 。 鼓励具有监理资质的设计企业发挥专业优 势,积极承揽监理业务 。 三 严格按合同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与相关服务开展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 作 范围、 标准、服务期限进行 。 因工程量增减、工期调整等引起的监理服 务内容、费用、期限变化等事宜,应在委托监理合同中明确约 定 。 增加验收标准以外的旁站监理、平行检验以及超出委托监理 合同的事项,合同双方应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。 监理单位应 在项目监理规划中列明拟实施旁站 监理的关键部位和关键 工 序, 并严格按照批准后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实施旁站监理 。 平 行检验所涉试验室设立等事宜应在投标文件承诺并在委托监理合 同中约定 。 平行检验的试件采样、送检和检测点位选定等事项应 由各监理单位独立完成 。 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可视情建立中心试 验室 。 四 、 强化项目监理机构管控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管控制度,组织开展项目监理 人 员 业务培训,督导检查、考核项目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的 履职情 况,统筹安排投标项目的拟进场监理人员 。 现场监理人员应保持 相对稳定,人员调整应按合同约定提前报请建设单位批准,无正 当理由不得调换主要监理人员 。 监理单位在考核项目监理机构和 -3 一 监理人员时,应征询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的意见。 五、加强监理人员管理 监理企业应重视并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,按照企业经营发 展和监理项目需要,合理规划人才梯队,落实薪酬激励和人才培 养制度,切实保障监理人员职称评定、职务晋升和社保、医保、 公积金缴纳等权益。在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从业的主要监理人员, 应与监理企业建立合法劳动关系,井及时办理有关执业注册手 续。监理项目以劳务派遣方式使用其他监理人员的,被派遣人员 数量不得超过监理项目人员总量的 IOo/o 。监理单位、建设单位应 及时将监理人员相关信息录入国家铁路局“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 息系统”,并动态更新。铁路监管部门(包括地方铁路监管部 门,下同)依法追究铁路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时,原则上以“铁 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”记录的有关从业信息为准。 六、提升监理信息化水平 鼓励监理单位开发铁路工程监理信息化系统,实时记录、生 成有关监理日志、监理月报、旁站监理记录、平行检验报告等监 理资料,井加强与有关建设项目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共 享。建设单位应结合项目信息化管理水平,合理确定监理资料的 记录形式,鼓励以电子化方式记录监理日记、监理日志并限时录 入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。已实现内业资料信息化管理的单位 (项目),符合《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 法》(档发〔 2016 〕 11 号)规定要求的,可直接以电子文档方式 一 4 一 收集、归档包括监理资料在内的工程资料 。 七 、 建立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单位在履职中发现存在重大工程质量安全 隐患 , 且施 工 单位不接受整改指令的,监理单位应形成专项报告及 时向建设单 位和铁路监管部门报告 。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 的 , 监理单位应第一时间 向 建设单位和铁路监管部门报告。铁路监管 部 门可结 合辖区工程质量安全阶段形势需要 直接调阅有关监理 单位编制的监理月报。铁路监管部门应及时处理监理报告的违法 违规线索 , 对及时制 止 违法行为 、 消除 工 程质量安全隐患的监理 单位和监理人员予以通报表扬 。 八 、 严肃查处监理违法违规行为 铁路监管部门应坚持依法行政 、 严格执法 , 综合运用监督抽 查、行政约谈 、通报、行政处罚、失信记录公 开等监管 手 段 , 加 强对铁路 工 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从业的监督 。 铁路监管部门依 法对监理单位存在的串通投标 、出 借或挂靠资质 、 弄虚作假、降 低工程质量、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、 未按规定上报有关情况 等行为 , 监理人员存在的不具备执业资格 、 在两个以上项目或单 位从业、弄虚作假出具监理文件等行为予以严 肃查处 。 符合失信 行为、 “ 黑名单 ” 管理的 , 一并认定记录公布 。 情 节 严重 , 按规 定需降低资质等级、吊销资质 、 撤销注册的 应将违法事实 、 处 理建议及时通报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。 涉及 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 , 按规定移交有关行业组织和单位处理 。 其 -5 一 他相关单位发现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线索,应及 时向铁路监管部门报告 。 (此件公开发布) 抄送:住房城乡建设部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, 信息中心,规划与标准研究院,机关各部门 。 国家铁路局综合司 一 6 一 2023 年 9 月 22 日印发 Iii隆隆酣睡醒l

pdf文档 〔2023〕24号 国家铁路局关于加强铁路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(国铁工程监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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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oc5的中文名是什么?( 答案:道客屋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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