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设工程内部承包施工合同 甲方: 乙方: 身份证号码: 地址: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、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的有关规 定,甲乙双方本着自愿、平等、诚信、有偿的原则,进行充分友好的 协商一致,现甲方同意将自己承接的 工程 以项目承包责任制形式交由乙方负责进行施工建设。并签定如下合 同供双方共同遵守:本合同是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合同。发包是甲方 的经营管理形式,承包是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管理,按要求完成工程 项目施工建设,依本合同规定获取报酬的意思表示。 一、工程概况: 1、工程名称: 。 2、合同价款: 万元 3、开竣工日期: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。 4、合作方式:乙方自愿全额投资、盈亏自负 。 二、承包范围: 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》或《工程承包协议》及其 补充协议、合同附件所载明的全部内容。 三、应交纳的管理费与税金: 1、管理费:按与建设单位最终结算核定的工程总价款的 百分之 (百分之 %)由乙方向甲方交纳管理费。因本工程合同价款较小, 签订施工合同后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管理费 元 (管理费暂按照施工合同价款执行,如有变更增加款项部分,在竣 工结算后缴纳)。 2、税金:详见项目财务管理办法。 四、甲、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(一)甲方的权利、义务 A、该工程发包后,甲方对乙方享有如下监督管理权: 1、对乙方施工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有效监督; 2、对工程项目资金拨付、使用进行有效监督; 3、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同步扣缴国家税金和企业管理费; 4、甲方有权就该项目工程的工期、质量、安全、决算等事宜与发包单 位达成协议,乙方必须执行; 5、甲方有权就该项目施工期间发生的安全、质量以及其他民事责任 赔偿达成协议,乙方必须执行。 B、该工程发包后,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服务: 1、与建设单位洽谈签订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》; 2、协助办理施工手续,向乙方提供有关建筑施工证照(费用由乙方 承担); 3、协助编制施工方案、施工进度计划、向乙方提供组织施工服务 (费用由乙方承担); 4、参加图纸会审、技术交底(费用由乙方承担); 5、参加施工期间安全监督管理,协助乙方妥善处理建筑工伤事故; 6、协助办理工程预算、结算,协助追收工程欠款(费用由乙方承 担); 7、指导乙方建立二级财务核算制度、协助乙方建立各种票 据收集整理制度(费用由乙方承担); (二)乙方的权利、义务 A、该工程承包后,乙方享有以下权利: 1、有权自行组织项目施工管理班子,对工程进行全面的施工建设管 理; 2、有权自行组织施工队伍,但必须持证上岗,人员名册应向甲方备 案; 3、保险单复印件交至公司备案; 4、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纳承包费; 5、乙方自觉接受公司对本项目的质量、安全、进度检查,并负责解决 公司检查人员必要的食宿、交通、差旅费等费用。 6、乙方承担因本工程建设而发生的一切对外债务; 7、乙方承担因本工程建设而发生质量纠纷的经济责任; 8、乙方承担因本工程建设所引发的其它的法律及经济责任; 9、乙方承担因本工程建设而发生的工伤事故的经济责任; 10、乙方向甲方移交包括图纸、施工日志、工程预决算书、竣工备案 资料等在内的全部工程资料,不得有损毁和遗失。 11、乙方必须保证该工程的民工工资按时按量按月发放,如发生民工 闹事及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,甲方有权暂扣该项目工程款并代为支 付,直到纠纷解决。 12、乙方必须建立、健全相关组织机构和管理规章制度,确保安全生 产,文明施工,按甲方规定服从并实行项目经理及负责人承诺制、 例会制、述职制和接受项目稽查,并接受上述单位、部门的检查, 如在工程材料、进度、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问题,必须无条件整改 达标,如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。 13、乙方必须做好工程项目资料管理,工程开工前必须将项目招标 文件、投标书、中标通知书、施工合同、施工许可证、开工通知单等上 交甲方,交工时必须将竣工图、工程验收资料、工程决算资料、质量 评定等级证书、工程照片等相关材料分类整理,装订成册后送交甲 方。否则,甲方不予支付项目竣工验收的工程款。 五、承包方式及工程款拨付办法 : (一)本工程按甲方与建设单位核定的最终结算造价扣除税金和承 包费后,采用“包工料机消耗、包工期、包质量、包安全、包文明施 工、包环境保护、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 合同内容、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、约束 等”的包干方式承包给乙方包干使用,自负盈亏,亏损甲方不补, 盈余乙方自得; (二)在履行此施工合期间出现的任何民事、经济、安全等责任均 应由乙方全部承担。乙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因此造成甲方的信誉损失或被打入黑名单的,甲方处罚乙方 万 元的信誉损失费。 (三)乙方与业主发生的一切经济往来必须通过甲方指定的管理财 务人员及由甲方开立的帐户进行转款,做到工程款专款专用,甲乙 双方均不可挪用。该资金款项由甲方负责向乙方转款用于本工程中 使用,每次转款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。在本工程中如需垫付 资金的由乙方组织资金负责垫付,每到一笔工程款,甲方应在七个 工作日内转给乙方。 (四)未经甲方同意,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建设单位,其它机构 和个人以该工程名义借款,赊欠建筑材料,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应 逐月向甲方提供报表,并附质量报告书。 六、项目财务管理办法: 项目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要求是:依法合理的使用工程资金, 确保工程资金安全,减少损失和浪费,做好财务会计核算工作,及 时纳税并完善税务手续,遵守金融法规办理各种银行结算业务,提 供真实、准确的会计信息。 为确保项目顺利完成以上财务管理要求和任务,同时为便于项 目负责人了解公司财务部办事流程,提高办事效率。现针对财务相关 事项明确以下几条: (一)、开立外出经营许可证(以下简称“外管证”)的相应规 定: 1、开立外管证需提供的资料 (1)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复印件; (2)开工许可证复印件; (3)业主方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 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; (4)必须先向公司缴纳合同价万分之三的合同印花税,再由公 司缴到企业主管税务部门; (5)新开立的外管证需在开具之日起一个月内到工程所在地国 税局(所)报验登记。 2、办理外管证延期需提供资料 外管证的期限为 6 个月,若工程没有完结,可以办理外管证延 期手续。 (1)返还上期的两联外管证,并且必须由当国税机关签字盖章; (2)截止外管证到期日,业主已拨付工程款的税票及发票。 3、外管证销户需提供资料 (1)返还上期的两联外管证,并且必须由当地税务机关签字盖 章; (2)业主已拨付所有工程款的税票及发票; (3)结算或审计资料。 (二)、须在工程所在地国税机关缴纳以下税金: 1、增值税:3%。根据每期拨付的工程款,含开工预付款、材料预 借款、工程计量款等,由项目部按 3%的征收率直接到工程所在地国 税机关申报预交。 (三)、须在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以下税金: 1、城建税、教育费附加等:0.4%,按当期预交的增值税税额计 算缴纳; 2、企业所得税:2.5%。根据每期拨付的工程款,含开工预付款、 材料预借款、工程计量款等,每期先上交到公司,再由公司代缴到税 务机关。 (四)、项目部银行结算管理的要求: 1、材料转账和劳务费需要以公司的名义与供应商签订合同,其 他零星材料发票金额超过 10 万元也需要与供应商签订合同。在与供 应商签订合同时,需要附上供应商营业执照正副复印件一份。签订的 合同需要交回总公司原件。 收到建设方拨付的工程款必须以转账方式用于支付材料款、辅料、 设备租赁等费用,转账支票(或电汇)的收款单位必须与发票单位 一致(不允许委托付款)。 2、本工程应支付的工人工资,报销时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工资表 (需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)。工资支付由公司派人监督发放或项目部 负责发放后公司不定期抽查发放情况。 3、建设方拨付的工程款支付完材料费、人工费、相关税费及扣款 后的余额作为备用金,可以以现金方式支付,主要用于项目电费水 费、小型材料费、试验检测费、办公设备费(附上购买办公设备清 单)、差旅费、其他杂费,报销时需提供合规发票; (五)、办理工程款支付的流程如下: 1、具体流程:工程款到账—财务部开具《工程项目资金审批表》 —项目主管部门—主管工程副总—财务部—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字。 (为便于各主管部门能了解工程的进度情况和工程的质量状况,此 审批步骤一般情况下由项目部自行办理,不能由其他部门代办签字 手续); 2、工程款到账后,项目部必须提供:工程计量支付审核表的复 印件、预交增值税税票和申报表、业主代垫的费用或甲供材等一切与 结算有关的资料,由财务部经办人员出具《工程项目资金审批表》, 核定本期扣款、实际应支付款项,经财务人员审核后,按上述流程签 批。 3、根据协议约定缴纳各项税费及管理费; 4、根据签批的金额,提供相应的发票,填写报销单据,分项划 款。 (六)、票据要求 项目部财务管理办法采取报账制。所有原始凭证必须经公司财务 人员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或报销,支付或报销后的原始凭证必须及 时交给财务人员做账及保管; 1、各项目部应及时与供应商、机械租赁商及劳务合作队伍等签 订合同,同时报送公司财务部存档一份,及时取得成本发票,所有 材料供应商、机械租赁商及工人工资应按期结算; 2、各项目拨款时提供相关正规发票,手工发票及机打发票必须 在网上查询是否属实,劳务费用需提供劳务发票或工资发放表。 3、办款前提供的材料发票需附列相关收料单、领料单、费用报销 单。财务审核后,可以开具支票予以报销。 4、购买固定资产、业务招待费的发票不能报销; 5、发票的填写要求 (1)发票应具备以下内容:发票的填制日期、客户名称、规格、 单位、数量、单价和金额(没有详细开具名称、数量、单价的发票必须 附盖有财务章的购货清单或收银条,客户名称必须是:赤峰兴宝建 筑有限公司)。 (2)计算准确无误,大小写必须相符。 (3)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财务章或发票专 用章;从个人取得的发票,必须盖有税务局专用章和填制人员的签 名或盖章。 (4)各种发票的填开必须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 法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。发票不得涂改,手写版需用复写纸填开。并 于 2011 年 1 月 1 日起,针对普通发票只接受新版普通发票。 (5)行政事业性收据可以视同发票予以报销。其他票据如非经 营性统一收据、普通收据、白条、收银条都属不合法原始凭证。 (七)、其他未尽事项在施工过程中另行协商决定。 七、工程质量要求 : (一)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、业主、监理、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。 (二)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、设计说明、设计变更、技 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、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 范、标准和规定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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